2010年1月19日星期二

最高人民法院: 原副院長 貪污罪囚終身


最高人民法院 原副院長 黃松

最高人民法院: 原副院長 貪污罪囚終身
日期: 2010-01-19 HKT 10:25

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,利用職權受賄貪污超過500萬元人民幣,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

控罪指黃松於05至08年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、以及97年在湛江任職時受賄。

他是建國以來,涉嫌嚴重違紀而被定罪的最高級別司法官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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