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10日星期三

譚作人: 判監5年 記者採訪遭粗暴對待


譚作人

譚作人: 判監5年 記者採訪遭粗暴對待
日期: 2010-02-10 HKT 00:33

揭露四川豆腐渣工程的內地作家譚作人,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,在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判監5年,剝奪政治權利3年。

他的家人表明會上訴。

代表律師說,法院是以譚作人發表六四事件的文章判刑。

有本港學者批評,內地是以六四為藉口入罪,真正目的是遏制豆腐渣工程的調查及批評。

成都公安阻止本港記者到法院採訪譚作人案,一度搶走本台記者的手機,亦有電視台攝影師與公安推撞。

公安之後要求記者進入法院一間房,案件宣判後才准許各人離開。

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對香港記者被執法人員粗暴對待,無理阻撓採訪,極度遺憾。

促請中央政府正視香港媒體在內地採訪再次被阻事件。

記者協會批評公安企圖阻止記者採訪,要求港澳辦及全國記協跟進。

行政長官曾蔭權說,已向內地當局反映本港記者的關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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